中新社
王堅 劉翠翠
中國(廣東)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10日與東莞、佛山、中山共同簽署勞動爭議仲裁區域合作RC4備忘錄,創建以互設派出庭、互聘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(含港澳籍)、互聯網跨區域庭審為主要內容的區域合作機制,這是落實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》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社會治理合作的新探索。
廣州南沙與東莞、佛山、中山地緣接近、經濟活動密切、人員流動頻繁,共同探索開展勞動爭議仲裁共商、共建、共享機制,旨在服務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。
簽約儀式上,四地仲裁機構代表還就加強勞動爭議仲裁合作、提升仲裁公信力、創新仲裁制度、仲裁員專業化培養、信息化平臺共享、服務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化建設等內容進行交流探討,推動形成平等協商、開放共享的勞動爭議仲裁合作長效機制,發揮勞動爭議仲裁區域治理“1+1+1+1>4”的效用。
“我們倡議更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加入合作,聚力服務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化建設。”四地仲裁機構負責人均表示,勞動爭議仲裁區域合作順應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,有利于化解新形勢下勞動爭議,共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。
據悉,此次簽約邁出了勞動爭議仲裁區域合作的第一步,將使四地在仲裁員互聘、委托調查或送達、互聯網跨區域庭審、派出庭互設等方面開展合作。(完)